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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一)邓小平非公有制经济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关于发展个体经济的思想和政策也在改革中不断的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初期,主要是个体工商经济的发展。仅1980到1981年一年时间,我国个体工商户从4万增长到183万,从业人员从80.6万人增长到227万人。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以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都大大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1987年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并把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经济、外商独资经济和个体经济一起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3]373他还明确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科学标准,这些思想和政策的变化都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空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繁荣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这也为邓小平非公有制经济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实践基础。

(二)邓小平非公有制经济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20世纪下半叶,亚非拉美的上百个国家相继获得独立,这些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90年代随着苏联的解体,美苏争霸局面不复存在。虽然在局部范围内仍然存在着一些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但是由于世界和平力量的日益增长,远远超过了战争力量的增长。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出现,新的科技革命飞速发展,加强了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面对国际局势的重大变化,邓小平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重要论断。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必须根据时代主题的变化,适时地进行战略性的调整,邓小平的非公有制经济思想也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二、邓小平非公有制经济思想的内容

(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正确认识国情,科学分析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提供了思想基础。1979年3月,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精辟地指出:底子薄、人口多、生产力落后,这是中国的现实国情。我们搞建设,必须适合中国国情,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1987年8月,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约蒂和赞盖里时更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3]25在邓小平思想的指导下,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和特征,科学概括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并且完整地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决不能超越商品经济发展的自然历史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产物。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社会的生产关系都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任何社会的社会形态和经济结构的现实基础,也是由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提供的。在我们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搞社会主义建设,要使社会的所有制形式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所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基本的国情和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都决定了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正如邓小平指出:“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1956年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处于一种被排挤和否定的地位。1958年,化运动,个体经济被认为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不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和发展,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闹剧,违背经济规律。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之后,才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这时候,还只是“必要补充”。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作用日益突出,邓小平对个体经济的地位给予了进一步的肯定。党的十二大指出,个体经济在规定许可范围内适当地发展,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这在“必须补充”下,新增了“有益的”作用。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利用外资,吸引外商来我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5]581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个体经济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更加突出了个体经济的地位,而且还把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覆盖到外资经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进一步指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越来越多的被认可。

(三)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逐渐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是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完全废除私有制的物质条件还没形成,所以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它的存在和发展不仅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有助于市场秩序和市场竞争体制的形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必要条件。正如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向世界说明,我们现在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战略,谁也变不了。为什么?因为实践证明现在的政策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3]8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所有制方面,纠正了过去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错误观念,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使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对增强经济活力,调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指导下,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所以,必须坚持这个方针长期不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就没有我国今天的国民经济的繁荣。所以,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

三、邓小平非公有制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我们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最大的实际,也是我国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过去,由于对国情缺乏正确的认识,再加上“左”的思想的影响,我国在所有制结构上追求“一大二公”,对非公有制经济一概加以排斥和否定,这种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的做法,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制定和实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逐步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的经济制度。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增长,人民的生活大大提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根据国情制定经济政策。正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了科学的认识和把握,我国才得以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使社会主义中国显示了蓬勃生机和活力。

(二)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三个有利于”是衡量改革开放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则超过20%,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着中国70%以上的GDP、60%的税收、80%的出口,非公有制经济在增强经济活力,调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受国家的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所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非但不会冲击到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且还会在与公有制经济的联系、竞争和合作中,促进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与进步。所以,在新时期,我们必须要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①在宪法保护待遇上的不平等。宪法对我国非公制经济保护不平等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与公有制经济相比较的不平等。我国在经济成分上依然强调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这种在宪法认可的主导意识支配下,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就很难说是具有平等的竞争地位了;其次,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内部保护也不平等。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个体经济,在实践中不能享受到所谓的国民待遇,在行业准入、资源获得、政策扶持等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等相比,不可否认,都有了存在歧视的可能。

②在宪法调控上的不确定过多。我国宪法对非有制经济的保护留有许多不确定的空白地带,甚至很多是不甚健全的,特别是由于宪法本身的抽象性及原则性,造成在实践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控更多的以政策的方法来进行。虽然政策和宪法、法律在我国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很多宪法和法律就是政府政策通过特定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意志的。但是,政策和宪法、法律毕竟是有区别的,它们之间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多变性,更可能成为执行者意志左右的产物。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府政策就加进了很多的主观的人为色彩,比如:赋予非公有制经济不同的政策和环境,有些政府部门在配置资源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力量太大和随意性太强等等,都表明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调控上规范的不确定性太多,导致现实中的诸多问题。

③在宪法规范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私有财产保护上不足。我国宪法规定保护公共财产不可侵犯时,对涉及公民个人财产保护问题也进行了规范,但是没有把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上升到宪法基本权利的高度来规范。这样做可能会带来的问题就是:首先,可能造成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权益被侵害;其次,可能造成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权益受侵犯后的弥补心态,走入违法甚至抗法的歧途,比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欠薪、偷漏税、侵犯知识产权等的行为。

二、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宪政方面的建议

①在宪法中对经济制度的含义进行全面准确的界定。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一直是宪政讨论的一个重要课题,究竟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根本性问题。我国在宪法总纲中规定了我国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形式,从最高法的角度对经济区分了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国家利益和私人利益。我们要从宪政角度讨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应有的含义进行改变,随着我国和世界社会经济进步,不断地明确全面准确地界定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内容,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应该全面消除。

②在宪法中对公有制经济的定位进行适当改变。我们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之宪法保护,就应该适当改变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包括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不同形式的各种合作经济等等,而且国有经济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中占有最大比重,甚至是国有经济还有相应的政治地位等等。但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活跃程度确实主要看私有经济的发展状况,当代社会的发展,包括国内和国际趋势,国有经济比重不断降低一直持续的大趋势。财产权归根到底是体现于社会个体中的权利。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事实上,我国宪法也是在不断地调整着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我们要进一步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宪法中的保护,就必须对公有制经济做定位上的适当的调整甚至是改变,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同等定位,协同发展,共同促进。

③在宪法中确立对不同经济形式平等保护的原则。在社会背景发生了较大改变的今天,我们要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就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就要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确立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宪法原则。平等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平等既是一个权利,更是处理一切问题应该首先遵循的首要前提。平等既可以表现在自然人权利保护上的平等,更是对法人权利保护上的平等。我国的宪法在经济制度上的平等原则至少要囊括这么两个方面:首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依法享有的权益保障上是平等的;其次,不同形式非公有制经济的权益也是平等的。

④在宪法中明确对非公有制经济里比较特殊的个体和私营经济的扶持制度。在经济社会中,首先,个体、私营经济的整体实力较弱,属于宪政应该予以关怀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大的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但是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来说却是泰山压顶。原因在于个体和私营经济基本上分布于第三产业,主要是从事餐饮、商业、运输和其他社会服务业,不可能形成规模经营;其次,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非常不平衡,很难进行全国一体化,不能有效抵御系统性风险。但是基于个体和私营经济是吸纳劳动人口最多、老百姓创业开端、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需求。我们要发展经济就必须要重视,甚至优先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比较有效的措施就是建立对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宪法方面的扶持制度。

⑤在宪法中健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私人财产的保护原则。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私益的保护从而确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所以用立法的方式对私人财产权利进行保护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共同发展规律。所以对私人财产在立法上,特别是在宪法上进行保护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重要问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1999年修宪将其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些都足以证明我国承认私有财产并对私有财产进行保护。但是因为我国对私有财产的宪法保护问题仍有进行讨论的余地,所以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重视和不断进行争论发展。虽然历次修宪都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对非公有制经济中私人财产的保护问题,而且趋势也是不断地在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放松,但是,我们认为应该将私人财产的保护规定在公民的基本权利里面作为一项单独的基本权利来规定。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一、邓小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思想

建国以后,由于对马克思、恩格斯公有制经济体制的片面理解,加之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在所有制结构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1957年以后,我国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越来越“左”,对三大改造后剩下的私营工商业采取了更为严厉的限制和改造措施,致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窒息。“”期间,更是片面强调发展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批判、否定、取消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以后,国民经济百废待兴。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现实国情,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逐步深化,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著名论断,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自此,非公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华大地上蓬勃发展起来。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邓小平发展非公经济的思想是以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1985年3月邓小平指出:“我们采用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从改革之初到南方谈话,邓小平始终是强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明确指出:“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直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后来又多次强调“我们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学习外国的技术,利用外资,是为了搞好社会主义建设,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加全民所得。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又重点强调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

有部分学者指出,“如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一样,公有制资本的比重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围绕确保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数量比重上下波动。只要国有经济还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的发展起主导作用,还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并不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只减不增,并在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内,丝毫没有上升的迹象。即便是如价值规律一般上下波动,那么公有制比重下降到的最低点在哪里?其实早在南方谈话的时候,邓小平同志已经对这个问题做了阐述:“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起来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在这里明确指出,到20世纪末的时候,就要着手去解决这一问题。距离南巡讲话20年已经过去了。贫富差距非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高居各国之首。“以公有制为主体,不搞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特征的两个主要方面。”而现阶段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日益受到威胁,两极分化严重,这显然已经违背了邓小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初衷。

二、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设想

“十二五”期间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首先,放缓发展速度,不断提高自身质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但非公经济的过猛发展,数量的不断增加,很难保证其“健康”发展。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管理形式简单,不少企业是家族式管理。这种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的要求。某些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低,不善管理,只顾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置职工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在我国事故频发的煤矿企业和近年发生的富士康11连跳事件,充分揭示了私营企业的这一弊病。因此,“十二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重点应放在提高现有非公企业的质量上。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人才素质。国家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引导其向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企业转变。其次,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只有国有经济得到巩固和发展,控制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我们的社会制度才能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如果不具有先进强大的生产力,在国民经济中不起主导作用,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表现出自己的优越性,公有制为主体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社会主义也就有名无实。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近几年,我旗非公有制经济尽管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分布广,科技含量低,未形成产业集群我旗非公有经济延伸的行业较广,涉及36个行业大类,但多数都是以传统的农产品加工,科技含量低,生产效益低下,行业结构不合理,初加工多,精深加工少,品牌意识不强。我旗从事对俄贸易的批发、零售企业及内贸企业以非公有制为主体,但未形成商业集团化发展,独立经营、家庭式居多,抗风险能力差,资金链短,竞争力不高。经济发展需要骨干企业,骨干企业能够聚集力量,带动经济发展,多数企业规模较小,缺少骨干企业。

2.资金严重不足,融资困难我旗很大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资金来源主要是靠企业本身,融资由于企业的规模小,抵押还贷风险高,企业从银行贷款比较困难,民间筹资也有一定难度,以致我旗企业资金周转不足,严重制约着我旗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素质低,存在许多消极因素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总体生产水平比较低,具体表现在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工艺粗燥、产品技术含量低。近几年大批离退休干部、都加入非公有制企业,导致整体水平较低,文化程度、思想和业务素质都有待提高。个别的私营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消极因素,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还有的进行投机倒把和其它违章行为。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也败坏了我旗个体私营经济的形象和信誉。

二、促进我旗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1.继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推动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是增加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破除一切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体制障碍,认真落实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待遇。调整完善政策,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在投资、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放宽政策限制,减少审批程度,简化审批手续,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辟“绿化通道”。拓宽投资渠道,完善担保体系,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发放贷款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贷款难的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对市场前景好的重点项目给予贴息等扶持。抓好沾益非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

2.努力提高个体私营企业者的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个体私营企业者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局限,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在中小企业中,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缺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对于私营企业的管理者,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拓宽视野,转变传统的经营观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引进高新技术,打造自主品牌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进高新企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精深加工等一些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园区和高科技园区,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业层次,鼓励企业多开发新产品、运用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依靠科技进步、依靠企业名牌,把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益民家具城目前尚属小微企业,经营者开办目的十分单纯,就是为了养家糊口,短期就能获利,梦想做强做大。但是经营者并没有接受过家具行业系统的培训,没有相应的知识储备,缺乏营销理念,企业文化素质偏低,在营销时总是盲目跟风,缺乏创新和个性特色。目前,石拐新区仅有2家家具店,有的时候,经营者看到别人的实木家具好卖,就舍弃原来经营的产品而转向实木家具,营销思想摇摆不定,这导致家具市场不光产品同质化严重,甚至营销手段也出现雷同,其结果可想而知。

2解决问题的途径

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政府需要转换姿态,实干兴区,从硬环境和软环境2个方面给予这样的小微企业指导。所谓硬环境就是指基建中为创设良好的投资环境建设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经营场地等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所谓软环境就是指在经济发展中相对于地理条件、资源状况、基础设施等“硬件”而言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及政府行政能力水平和态度等。具体帮扶措施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2.1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融资的渠道,保证资金链不断裂政府需要鼓励金融部门,比如各类银行多推出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金融产品,另外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担保体系,制定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指导意见,建立再担保机制,能够形成上下一致的担保体系的建设,能够提高风险抵御能力,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水平,使更多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同时,政府还要抓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收集中小企业和小企业的信贷机构或者信用记录,能够形成一个收集、评价、公布机制,使社会上更多机构,便利查询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使更多机构对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保障和调节。

2.2政府利用多种媒介帮助小微企业宣传产品或服务政府出面帮助小微企业和各类媒体打交道要容易很多,比如各大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络,甚至微信平台等等。利用这些信息平台,政府要正面宣传企业发展历程,包括企业经营者,还有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宣传帮助小微企业塑造形象,吸引更多的受众。政府要转变姿态,起到桥梁作用,目的就是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政府相关人员要从办公室走出来积极深入群众,向小微企业调研,宣传什么、怎么宣传都要和企业共同协商,找到小微企业所急所想,帮助小微企业的同时,就是为打造强区、强市做贡献。

2.3将家居园区融入到石拐新区附近的工业园区内工业园区是实现产业集聚和集群化发展的主要载体。由政府提供场地,拓展了家具行业的发展空间,也集聚了购买家具的消费者。以园区为依托,创新园区招商引资方式,鼓励家具行业强强联合,解决非公小微企业小、散、弱问题,逐步实现产业集群化。所谓强强联合,在家具行业可以这样举例说明,比如做门的企业可以与做套房家具的企业实行联合,让消费者在买门时便可以享受到优惠的套房家具,反过来也可行,推出一系列的联合优惠政策,共同抢占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在了解家具行业其他产品线时,可试探性转型,不要盲目转入完全不了解的行业,避免走入转型迷区。

2.4要重视非公小微企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将非公有小微企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纳入整体人才发展规划,在政府奖励、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人才同等的政策待遇。内蒙古大约有50多万户的非公企业,非公企业已成为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就业岗位、扩大财政收入、推动城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非公企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转变思想,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职,并结合其他省区的经验,提出具体的措施与办法,切实为非公企业提供便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2.5严格执行国家扶持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失地农民实行创业补贴制度,依据地方财政,对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制定促进失地农民工在乡创业激励办法,全区、全市甚至全村每年评选一批创业先进典型,并给予表彰奖励。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6篇

通过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体制的深刻反思,列宁坦言,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没有一个社会主义者会不承认这样一个明显的真理: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有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漫长的、比较困难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形式,在很多方面将取决于占优势的是小私有制还是大私有制,是小农业还是大农业。”随着国内战争的平息,列宁领导苏俄适时推行了“新经济政策”政策。核心内容是恢复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调动农民、小商品生产者以及外资的积极性。该政策包括征收固定的粮食税替代余粮收集制,在一定范围内恢复贸易自由并放宽了对资本主义的政策,对国内外资本家实行租让制,加强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交往与合作,并将雇工在20人以下的小企业退还原主,等等。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事实上承认了社会主义条件下还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其中也包括私有制的经济成分,承认并允许和鼓励多种经济成分之间发展平等的商品经济关系。结合实施“新经济政策”,列宁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好处和作用:一是通过迂回的路径向完全的社会主义过渡。从一定意义上说,无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还是“新经济政策”,都是列宁领导苏俄向完全的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措施,也就是过渡到完全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他指出,“我们不应该指望直接采用共产主义的过渡办法。必须以同农民个人利益的结合为基础。有人对我们说:‘同农民的个人利益结合,就是恢复私有制。’不对,我们从来没有废除过农民对消费品和工具的个人所有制。我们废除的是土地私有制,而农民并没有私有的土地,他们是在租来的土地上经营。”经过“战时共产主义”的挫折之后,列宁认识到,直接过渡到纯粹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和纯粹社会主义的分配,不是力所能及的事情。在社会生产力没有高度发展,群众文化水平尚未大幅提高的条件下,勉强追求社会主义经济的纯粹形态是危险的。列宁事实上已经明确,只能通过发展公有制经济占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迂回过渡到纯粹社会主义。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强大物质技术基础。只有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存在,才能利用和发展商品货币关系与商品市场;而只有利用和发展商品货币关系与商品市场,才能建立起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只能建立在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没有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没有社会化的大生产,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只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形式都是可以利用的。对于发展公有制经济大家没有异议,因此,列宁特别强调要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强调在有千百万小生产者存在的条件下,一些带私有性质的经济成分的存在与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试图完全禁止、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有的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那就无异于“在干蠢事,就是自杀。说它在干蠢事,是因为这种政策在经济上行不通;说它在自杀,是因为试行这类政策的政党,必然会遭到失败。”三是巩固和壮大国有经济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新经济政策改变了国内战争时期实行的工业企业国有化的做法,允许私人经营企业,并将一部分国有化了的企业退还给原主经营。在农村,国家允许并支持小农经济发展。在商业方面,支持和鼓励私人经营中小型商业企业。为了澄清人们的误解,列宁指出三点理由:第一,由于生产力水平落后,俄国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经济基础并不牢固,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商品生产。他指出:“只要我们还生活在一个小农国家里,资本主义在俄国就有比共产主义更牢固的经济基础。这一点必须记住。每一个细心观察过农村生活并把它同城市生活比较过的人都知道,我们还没有挖掉资本主义的老根,还没有铲除国内敌人的基础。”第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会危害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列宁认为,为了充分利用商品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只能建立由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他反对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现实对各种经济成分进行抽象的分析和比较,以“姓社姓资”或“姓公姓私”作为区分先进与落后标准的教条式做法。他说:“‘我们’直到现在还常常爱这样议论:‘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但这种议论是不正确的,因为它忘记了现存的各种社会经济结构的总和,而只从中抽出了两种结构来看。”事实上,“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各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是与不同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他提醒人们不要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分担忧,“应在不同程度上允许资本主义和私营商业的存在,不必害怕资本主义的某些滋长,只要能够迅速加强流转,使农业和工业得到发展就行。”第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为了消灭非公有制经济并壮大公有制经济。列宁分析了苏俄过渡时期的经济结构,认为现存的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都需要发展。但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之外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为了消灭非公有制经济。列宁告诫人们,国内敌人是靠私有经济和小经济来支持的,要粉碎它,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把国家经济,包括农业在内,转到新的技术基础上,转到现代化大生产的技术基础上。“只有当国家实现了电气化,为工业、农业和运输业打下了现代大工业的技术基础的时候,我们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二、利用资本主义外资经济才能建成社会主义

列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探索在实践中大致分为两个领域:一是恢复和发展国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如小农小商;另一块是发展外资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用列宁的话说就是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最具创意的要算是发展外资经济这一点。列宁看清楚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割不断的联系,不仅公有制与私有制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而且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也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他曾直截了当地说“社会主义无非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再向前跨进一步。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因此,十月革命后列宁根据俄国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大胆提出要利用资本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帮手”。列宁认为,在一个农民为主的国度里,“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作为小生产和交换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他甚至说“谁能在这方面取得最大的成绩,即使是用私人资本主义的办法,甚至没有经过合作社,没有把这种资本主义直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那他给全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的益处,也比那些只是‘关心’共产主义纯洁性的人要多得多”。社会主义如何利用资本主义?列宁视野非常开阔,主张充分利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就当时苏俄的现实而言,利用资本主义主要是采用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同无产阶级国家联系着的。”它是受无产阶级监督和调节的资本主义。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发展的最高形式,为无产阶级国家所承认,受国家的领导和监督,其活动范围受国家限制,并为无产阶级国家服务。他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入口”的论断。苏俄曾经实行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主要有四种,即租让制、租借制、合作制和代购代售制。当时的苏俄经济非常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外国的装备和技术,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经济,通过租让制、与外商建立合营公司等形式充分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以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国内有人对此表示担忧,列宁解释道:只要无产阶级牢牢地掌握着国家政权,把主要的经济力量操纵在自己手里,把一切有决定意义的大企业和铁路等等都操在自己手里,即使租借企业、合营公司有较大的发展,付给国际资本较多的“贡款”,也“不会葬送我们,反会使我们通过这一最可靠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

三、列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局限与反思

列宁根据苏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情,克服了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理解的认识误区,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构想,并付诸实践,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一种创新,又体现了从实际出发的可贵精神,对当今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仍有重要启示。列宁发展非公有制的思想以及实践探索,开启了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之门,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但同时也要看到,列宁对社会主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及实践探索还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从认识上看,过分重视国有经济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把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两类经济同等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始终没有被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基于两个目的:通过迂回的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壮大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其次,从地位上看,非公有制经济处于一种补充或从属的地位。除了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只是作为一种不得已的手段,始终没有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经济主体;而且过分强调对非公有制经济要加强控制,过分强调要通过共产党国家政权让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许可和需要的范围内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事实上被人为限制在一些有限的领域和范围,公有制尤其是国有制经济因强势的垄断地位对非公有制经济形成压制和排斥。再次,从发展空间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受的限制太大。在新经济政策实施之后,列宁明确强调:“在这种自由贸易的土壤上不可能不滋长资本主义。……这是经济学初级读本教给我们的最基本的经济常识”。他认为“,既然有交换,那么,小经济的发展就是小资产阶级的发展,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无可争辩的真理,这是政治经济学的初步原理,而且被日常经验甚至是普通百姓的观察所证实。”列宁强调,必须对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确定范围和界限,必须“加以控制,规定它这样做的限度。”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还“必须是处在工人阶级的国家政权监督下”。他也承认“,给予资本主义活动的范围,是相当狭小而‘适度’的。”在这种思想认识的指导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事实上被人为设置了许多不必要的条条框框,从而也大大限制了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作用的发挥。综上所述,当然不能苛求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们对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有一个准确无误的定位,也不能苛求他们充分估计到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以及建成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令人遗憾的是,不仅列宁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在苏联没有深入下去,而且许多宝贵思想也未能得到传承和发展。在他去世后不久,斯大林就背离了列宁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和固化成一整套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形式等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模式,私营、个体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几乎完全被挤掉了。这种单一所有制结构长期被视为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结构的主要甚至惟一模式,对世界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也为后来埋下了祸根。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阶段,重温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和实践探索,对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也促使我们结合实际对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反思:反思一: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所有制理论,切勿把消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有制简单理解为,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代表的公有制“一统天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然而传统理论对此解读有一定误差,导致实践探索也走入误区。事实上,马恩主张消灭私有制,并非是从一般意义上笼统地谈论消灭私有制,而是指消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有制,消灭被少数人垄断的私有制。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是纯粹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代表的公有制“一统天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绝不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不仅要平等看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而且也要看到,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也不是泾渭分明,而是共生共荣,混合所有制才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实现形式。

反思二: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认清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198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提出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结论。今天看来,我们仍然要清新地意识到,尽管取得巨大的发展成就,但距离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仍然存在巨大差距,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这也是现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客观基础。另一方面,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必将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因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可能贯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7篇

(一)“非正式沟通”在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意义非正式沟通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种沟通方式。这种方式利于受教育者更好地接受教育内容,强化受教育成果,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1.“非正式沟通”促进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的理解和接受。非正式沟通摆脱了正式沟通的刻板模式,由原先单纯的思想观念的传达与灌输,枯燥乏味的理论说教转化为一种宽松的沟通环境和轻松的氛围,通过非正式沟通的更灵活的方式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传授给受教育者。比如: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非正式沟通一般采取组织受教育者参观博物馆、革命圣地等,身临其境,感同身受,通过这种无形的渗透而取得的教育效果要比单纯的课堂灌输生动得多,也更容易被接受。2.“非正式沟通”能够密切教育双方的人际关系,缓解人际冲突。非正式沟通灵活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轻松,有利于沟通对象更真实地展现自己,沟通者就可以根据沟通对象的个性特点进行更深一步地了解和沟通。而且这种沟通方式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只要沟通双方彼此有相互交流的意向,就可以不拘时空地进行沟通,程序简便,可以弥补正式沟通的刻板与迟缓。非正式沟通淡化了教育痕迹,加强了交流,使沟通更融洽。

(二)“非正式沟通”在青岛市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状况近年来,青岛市委统战部门与工商联组织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非公经济人士的实际需求,破除传统管理控制模式的束缚,以非正式沟通为突破口,推动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更贴近实际,更加富有时代感、针对性和时效性。具体做法如下:1.打造“非正式沟通”的长效平台。青岛市在总结先进城市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了多个非正式沟通的长效平台。一是以地域或行业为纽带创新工商联组织模式。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把执委进行分组,每组约30人,推荐一个热心工商联工作的企业家担任组长,并确定由工商联驻会主席和各处室牵头协调各组的工作。各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组织各类活动,既可以及时传递和共享政策和信息,促进彼此的交流和合作,也可以增进团结和友谊,提高企业家的组织意识。这种模式的实践成效十分明显。二是以志趣爱好为纽带成立各种联谊性组织。先后成立了高尔夫球俱乐部、羽毛球俱乐部、女企业家沙龙、青年企业家商会等组织,通过兴趣爱好和共同话题把非公经济人士凝聚在一起,为沟通交流提供了机会和场合,也为非公经济人士身心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三是以实际需求为纽带组织开展主题性活动。如经常举办各种主题沙龙活动等,非公经济人士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愿参与,从中获得相关的知识和信息。2.拓展“非正式沟通”的灵活渠道。青岛市积极拓展非正式沟通的渠道,把会议间隙、社交聚会、外出考察、企业调研、学习培训等都作为非正式沟通的平台,利用一切机会有目的地引导话题,传递相关信息。3.创新“非正式沟通”的信息载体。网络是深受科技型人才和青年企业家欢迎的沟通平台,也是运用最频繁的平台。青岛市针对这一特点,先后开通了非公经济人士QQ群、建立了短信平台,并把手机报的编报工作提上议程,搭建起非公有制组织与成员,以及成员与成员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渠道和途径,使政策解读、信息交流、建言献策、民主监督、民意反映等工作能够更加有效地开展,使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思想政治工作联动、协调发展。

(三)“非正式沟通”在青岛市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应用中存在的不足1.对“非正式沟通”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不够,过分依赖正式沟通。很多同志对非正式沟通的认识停留在感性层次,甚至存有片面认识。认为非正式沟通中餐叙就是和企业家们吃吃喝喝,考察就是带企业家们游山玩水。实际工作中还依然大量依赖行政工作手段来做思想政治沟通工作。尽管组织的规则和程序保障着沟通的权威性,但是也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沟通的深化。这种由上到下的沟通视角,实质上是对非公经济人士一厢情愿的灌输,很容易使其产生抗拒心理,势必影响沟通效果。2.“非正式沟通”的实施者即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非正式沟通中,教育者面对的是一个教育群体,由于受教育者本身层次不同,情况各异,这就要求教育者本身要知识全面,灵活应对。这必然给教育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要保证非正式沟通的效果,增强教育者自身素质已经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中非正式沟通亟待解决的问题。3.“非正式沟通”作为正式沟通的辅助效应不明显。非正式沟通是现代管理理论提出的一个新概念,这一沟通方式不仅可以节省很多时间,避免正式场合的拘束感和谨慎感,还能使许多长年累月难以解决的问题在轻松的气氛下得到解决,减少团体内人际关系的摩擦。更为重要的是,它极易被人们接受,因此也更容易将他们的无限潜能引爆。但目前,青岛市对非公经济人士的非正式沟通工作还没有发挥出作为正式沟通的有效辅助作用,原因在于这一方式还没有发挥本身固有的积极作用,因而显得效果不佳。

二、“非正式沟通”在青岛市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推广与应用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对“非正式沟通”的正确认识非正式沟通不受层级影响,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都可以沟通,具有无法禁止的特点。通过这种沟通途径来交换或传递信息,常常可以满足个人的某些需求。例如人们由于某种安全的需求,乐意探听有关人事调动之类的消息;朋友之间交换消息,则意味着相互的关心和友谊的增进,借此更可以获得社会需求的满足。这种消息对于组织成员来说,往往是他们最感兴趣可又是最缺乏的消息。因此,我们不仅要正视而且还要重视非正式沟通的现实存在。

(二)积极消除“非正式沟通”的负面作用非正式沟通是正式沟通的有效补充,但是如果运用不当也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要尽量化解其负面作用。1.排除“非正式沟通”中传播谣言的根源。非正式沟通中的信息来源非常多元,无法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小道消息、谣言是其中典型的两种。这些负面信息的传播,往往带来不良后果。因此一旦发现要及时查找、排除传播谣言的根源,尽快明确表达组织信息,以消除组织成员的不安全感。2.提高组织成员的自身素质。加强提升组织成员的素质,提升其自律能力与判断能力,有效及时地识别小道消息的真伪,及时阻止谣言的传播。3.畅通正式沟通渠道。小道消息与谣言的传播,往往是因为正式沟通渠道堵塞造成。因此阻止谣言和小道消息的最好方式就是建立畅通的正式沟通渠道,一旦组织中有类似消息传播时,及时通过正式渠道真实消息,谣言自然就会得到有效排除。

非公有制经济论文范文第8篇

近年来,虽然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但在目前,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还存在着六个方面典型问题:(1)规模尴尬。在信阳市15.66万户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中,小微企业达到15.13万户,占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总量的96.62%,虽然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总量多、增长快,但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较为突出,带动经济创新发展的能力较为局限,虽然信阳市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信阳市的经济水平、人均收入水平、人均公共服务水平仍处于河南省靠后位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只有2.11万元和0.895万元。(2)融资尴尬。银行信贷仍然以抵押担保的方式为主,当地金融机构青睐实力强、成熟度高的企业,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资产轻、信用等级低等原因,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3)用人尴尬。调研发现,非公有制企业招收自己满意的员工并不容易,且员工对工薪的要求很高;新招录员工经验相对欠缺,培训的费用高,用工周期长;专业技术和一线操作“老员工”,又存在随意“跳槽”现象,招工难、用工贵、留人难的问题突出。(4)成本尴尬。随着物价、房价、工薪等成本要素价格的上升,企业经营的成本不断升高,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新生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发展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政府干预的现象在中小型城市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特别是企业用地受到政府规划的限制,在扩大规模时很难取得土地指标,要素趋紧、成本提高、利润变薄的问题较为突出。(5)技术尴尬。在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中,工业主体不多,从事高新技术开发和高科技设备制造的企业很少,城乡、县区发展还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同时,非公经济企业缺乏高技术人才,缺乏核心技术,缺乏高科技设备支撑,且自主创新出的技术很难通过国家标准认证,企业缺技术、创新难的问题突出。(6)管理尴尬。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总量大、规模小、分布散,政府部门较难全面渗透到他们的管理和服务中,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滞后,不能对行业、企业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在走访过程中,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表示自己不意愿或没能力购买中介机构服务来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整体管理水平较低。

2对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鼓励、支持和引导当地非公经济发展,是带动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2015年3月5日,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针对以河南省信阳市为代表的中小型城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难处,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工作:

(1)加强政府领导。一是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出台更多促进当地非公企业发展的优惠措施,放宽审批限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免除非公有制企业审批费用,为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最大限度的节约企业注册登记时间,降低企业的审批成本,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无包袱”全力投入经营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年度目标、进度、工作重点等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考核权重和分值,在注重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的同时,重点考核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水平、园区配套功能、土地集约利用和投入产出水平等,形成政府领导、促进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消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维护市场环境的统一透明和规范有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市场内自由竞争、公平竞争、充分竞争,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经济更快发展。

(2)加强行业主导。一是注重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应有作用,推进社会协调共治。充实社会中介组织人员力量,把部分审批权力和管理权力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加大中介组织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参与度,摆脱社会中介组织依附行政管理部门的被动局面,发挥其引领行业、监督行业的特定作用。二是通过社会中介组织,在政府和社会、企业、民众间建立起纽带和桥梁,加强与当地金融机构特别是发展银行、村镇银行的沟通协调,联合金融机构主动提供融资服务和优惠措施,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加强行业协会与人力资源部门的配合,提供就业指导,组织人力资源交流会,引导大学毕业生进入当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保障,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招工用工问题。

(3)加强行政指导。一是以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等主动深入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发展,实时了解和掌握当地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难处和管理缺陷,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并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二是尤其要关注非公有制经济中新生市场主体和新兴产业市场主体的发展,列出重点帮扶对象,把帮扶新生市场主体责任分解到各相关管理部门,促使行政指导和帮扶工作渗透到新生市场主体和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帮助其“活下来”、“活的好”、少走弯路、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三是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及时、详细、准确的信息服务,加强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引导成熟度高的企业帮扶管理水平低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促进当地非公有制企业抱团发展、集聚发展、共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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